揭秘生育险交了11个月能不能报销,附所需条件及流程一览

2024-08-24 13:55:47 169 次浏览

生育险交了11个月一般是不能报销的,一般生育保险累计缴纳费满12个月以上的可以申请报销,还需要满足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正常缴费状态、符合国家和本省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等条件。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。

生育险交了11个月可以报销

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。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,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。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,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。

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体系中的一部分,主要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、产假和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,保障女性因生育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,如果要报销,可以看看详细的流程和条件。

生育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险部门报销的,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,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;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。下面是具体的报销条件。

  1. 1. 是符合国家生育需求的,包含一胎、二胎、三胎;
  2. 2. 确保自身已经是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;
  3. 3. 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。

满足了上述情况即可在产后准备好相关资料,包括结婚证、身份证、生育服务证、医院开具的《诊断证明书》、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等,然后交给单位,由单位递交给相关部门审核,具体流程如下:

  1. 1. 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,出院时可刷社保卡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;
  2. 2. 女职工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生育,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,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,由用人单位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(生育医疗费、产前检查费和生育津贴一并办理);
  3. 3. 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在网上进行申领;
  4. 4. 等20个工作日即可到账。
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,用人单位应当用于女职工在生育、产假期间应享受的工资等待遇,经办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的,其差额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补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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