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婚生子第一胎新规,关于社会抚养费民法典里这样规定

2022-10-21 17:42:02 1029 次浏览

根据最新的未婚生子规定,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法律权利,而且未婚生的孩子可以直接在父母一方的户籍地办理户籍登记手续,如果想让孩子跟着母亲,则只需要孩子的出生证明以及母亲的户口本,就可以在当地的派出所办理登记,如果想让孩子跟着父亲落户,则还需要额外的求子鉴定证明,才能够办理落户登记。

未婚生子
非婚生子女
私生子女
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
可以
两岁前由母亲抚养
依法享有

随着社会的发展,同居代替结婚、婚外情和未婚产子的情况日渐普遍,而未婚生子的情况也越来越多,关于未婚生子《民法典》这样规定: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,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。除此之外,国家的生育政策也有了许多改变,下面就分享一下最新的未婚生子第一胎规定:

未婚所生的孩子也可能像婚生子一样正常的落户,只需要携带好带身份证,户口本以及小孩的医学出生证明,到当地派出所去申请办理即可。

未婚生子一样可以落户

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三个孩子以后,新修订的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已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条例删除,社会抚养费不再作为办理户口登记的前提。

根据《生育保险办法》第十三条及第十七条的规定,申领生育生活津贴、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必须属于计划内生育,而未婚女性由于没有结婚证,无法进行生育登记,因此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。

2022年5月1日广东省就出台了对未婚生子的最新规定,广东生育子女无须再进行审批,这意味着生育登记不再成为制约群众生育的工具,无论生育几孩,都不再需要到社区办理生育证明,只需进行网上申报,再现场领取凭证即可,即使未婚生育,也可办理生育登记。

未婚生子并不需要缴纳罚款,非婚生子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已经取消,以前未婚生育需要交社会抚养费,但现在国家已经修改了相关规定,不需要再交社会抚养费,具体依据来源于2021年6月国家颁布的《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》,其明确指出了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。

未婚生子不再罚款

社会抚养费已经与入户、入学、入职等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,关于社会抚养费的相关处罚规定也已经被清理和废止,也就是说未婚生育第一胎、未婚生育第二胎等都不再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,社会抚养费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,单亲妈妈不再需要对此过多担心。

以上介绍了未婚生子第一胎的最新规定,除此之外,我国提倡优生优育,其目的是预防和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,保障母婴安全,提高出生人口质量,而优生优育对于普通家庭来说也非常重要,以下整理了有关优生优育的实用建议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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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生优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,而怀孕以后规律产检也是优生优育的一项重要内容,产检过程可以发现很多胎儿畸形等问题,早干预可以避免患有严重畸形胎儿的出生,建议在怀孕之前,将身体调整到最优状态,达到优生优育的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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