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来人谈45岁生二胎真实感受,称有压力但没有后悔过

2022-12-23 11:38:01 10452 次浏览

45岁生二胎已经比较晚了,女性超过35岁就算是高龄产妇了,而40岁之后生殖系统会受到年龄的影响,生育的条件很不好,此时怀孕会面临比正常孕妇更多的风险,特别是胎儿容易出现染色体异常的情况,怀孕之后也应该注意,此时女性出现妊娠糖尿病和妊娠高血压的可能性非常大,还很有可能会出现早产或者流产的情况,所以说并不建议女性在45岁还要生育二胎。

45岁生育二胎比较晚了

45岁生二胎,已经算是比较晚的年纪了,24岁到29岁之间是临床上最佳的生育年龄时间,果在45岁怀孕生二胎时,会在妊娠期间发生一系列的问题,要承担比正常孕妇更多的妊娠风险,比如有可能会患有妊娠期高血压、妊娠期糖尿病等,也非常容易会出现流产、胎停育的现象,尤其是本身就患有心脏疾病、严重高血压等疾病的孕妇,在此时怀孕就有可能因为无法耐受而不得不提前终止妊娠。

45岁生二胎比较晚

在45岁确定要生二胎的情况下,建议夫妻双方都要做孕前检查,女性还需要做性激素六项和生殖系统的检查,确保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再考虑怀孕生二胎。怀孕后需要做好日常护理,定期产检,降低分娩时的风险,才能确保宝宝能够顺利出生。

一般来说,只要女性还没有绝经,卵巢和子宫功能可以正常运转,就可以继续生育,虽然从优生优育的角度来说,45岁女性已经位于高龄产妇的行列,不过此时还是可以生育的,此时生二胎是有利有弊的,可以具体的了解一下:

高龄女性在怀孕周期和哺乳周期,会造成卵巢排卵功能停止运转,同时提高体内激素水平,有利于延迟更年期的到来。

高龄女性在孕后会引起激素水平上升,是正常的生理现象,可以预防某些激素偏低引起的疾病,另外身体素质增强,可以减少心血管疾病、妇科疾病的可能。

45岁生二胎能够延缓更年期

45岁的女性在体能和身体机能上,已经下降很多,受孕率低,而怀孕后流产率很高。

这个年龄生出的孩子先天性缺陷的可能性也会非常大,宝宝很容易出现畸形的情况。

生产之后身体的康复得非常缓慢,并且在养育孩子的过程中,精力会有很大的不足,非常容易感到疲劳。

45岁女性生二胎危险性比较高,因此在怀孕期间一定要做好孕期的排畸检查,在怀孕十一周到十三周的时候,需要进行nt检查,之后必要时还需要做羊水穿刺。每一项产检都不能错过,而且有必要的情况下还需要增加产检次数,才能保证孩子健康。

45岁的高龄孕妇出现各种风险的可能会更高,原因是由于卵巢功能随着年龄的增长会趋向于衰退,卵子中的染色体畸形的几率也会增加,这样就增加了流产,死产或畸胎的可能,对于身体的影响也是非常大的,如果不相信此时生二胎可能威胁健康,不妨了解一下已经生育过的女性们 的真实感受:

45岁这个年龄生二胎确实不容易,如果你没有恒心没有做好准备不要去尝试,但是关于生二胎的感受,现在看着自己二胎出生了肯定是不后悔的,每天半夜醒来看着依偎在身边的二宝,我都会忍不住笑笑,真的是做梦都会笑醒的那种幸福感。当初最开始也想省事,无奈医院妇产科医生都说人家想要的花大几十万都要不到,结果就舍不得了,真是有种过了这个村就没有了这个店的感觉。
 

张云良

我45岁怀的二宝,二宝的到来是一次意外之喜,家在杭州,爱人和家人都劝我说不能要,我身体条件不是很好,但后来阴差阳错还是生下来了,大概还是做母亲的舍不得吧。但是从那之后我们运气越来越好,先生是公司高管,女儿读大学也不用我们操心,虽然压力不小但是也充满了动力,算是一个甜蜜的负担吧!
 

石泉

45岁怀二胎!非常庆幸又抓住了国家放开二胎政策的尾巴!现在50了,如果没有这个小东西在家里吵吵闹闹,两口子觉得都没有话说了,无趣极了!希望我能活到90岁,那时候大儿子都60多,小儿子45岁!真是有一种舍不得的感觉,希望能够一直陪伴在宝宝们的身边。
 

女伶

女性在45岁之前生二胎,自己的身体条件,以及产后恢复能力、养育孩子的能力都还勉强应对,如果超过45岁再去生二胎,不仅自己受罪,将来孩子也会缺少陪伴,就算钱再多也对孩子没好处。生二胎是现在的主流趋势,但是女性在决定生二胎之前,更多的还是需要考虑个人的身体情况。

生二胎没有所谓的最晚年龄,原则上只要有月经就可以继续生育,不过女性最佳的生育年龄在24-29岁之间,随着女性年龄的增长身体会有一定的下滑趋势,而不少人困惑自己还是否适合生二胎,因此以下为大家汇总了各年龄段女性生二胎的真实感受及案例,供大家参考:

32岁33岁34岁35岁
36岁37岁38岁39岁
40岁41岁42岁43岁
44岁45岁46岁47岁
48岁49岁50岁 
此外,无论哪个年龄怀孕,都要遵医嘱进行产前检查,以最大程度的降低妊娠的危险因素,而在怀孕期间要注意多休息,放松心情,避免出现紧张、焦虑的情绪,还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补充叶酸,多吃一些富含丰富蛋白质的食物,保证摄入的食物营养均衡,避免营养单一。
目录